“民生”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宣公十二年》,所谓“民生在勤,勤则不匮。”这里的“民”,是百姓的意思。民生问题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社会的重要问题,为统治者和士子们所高度关注,从儒家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到唐太宗“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从屈原“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到曹植的“民生期于必死,何自苦以终身,宁作清水之沉泥,不为浊路之飞尘”、“民生受天命,漂若河中尘”,以及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无不表达着古代先贤们对民生的重视。中国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孙中山,更是把“民生”问题提到与“民族”、“民权”问题同样的高度,创立了他的“三民主义”学说,提出“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将民生问题概括为衣、食、住、行四要素。随着时代的发展,民生问题的要素也在不断变化。《辞海》中对于“民生”的解释是“人民的生计”,是一个带有人本思想和人文关怀的词语,语境中显然渗透着一种大众情怀。 民生问题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问题,与国家的发展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而其真正受到关注则是在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倡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将其逐渐发展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提出要把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判断是非得失的重要标准,强调一切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江泽民同志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领导集体明确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解决民生问题的内容更是占据了很大的篇幅,“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被单独作为一个部分提出来。民生问题是我党始终关注并着力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高度关注民生、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建设和谐社会、解决民生问题,需要各行各业的共同努力。民生问题既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关注的中心,同样也是我们档案部门最重要的课题。档案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承担着存古鉴今、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的重任。关注民生,保障民生,解决民生问题,离不开档案和档案工作。民生档案,指的是那些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档案,是社会管理活动的历史记录,是维护群众权益的原始凭证,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档案工作中的集中体现。它大可至体现国家意志的方针、政策,小可达反映民情社意的油盐酱醋茶。2007年9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的王刚同志对做好民生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在充分肯定近年来各级档案部门服务民生所取得的显著成绩的同时,对进一步做好民生档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年9月,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杨冬权局馆长在浙江省档案工作服务民生座谈会上指出,档案工作服务民生、服务人民群众,就是要着重建立起覆盖民生、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服务民生、服务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真正做到“民生所想,就是档案工作之所向;民生所需,就是档案工作之所趋”。国家档案局于2007年12月29日印发的《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通知》(档发[2007]12号)文件中明确指出,服务民生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根本要求,是档案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做好服务民生档案工作作为推动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积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民生档案工作事关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做好民生档案工作,是档案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各级档案部门责无旁贷。近几年来,民生档案已经成为档案利用工作的一个新热点。杨冬权局馆长对此高度评价说:“服务民生成为档案工作服务大局的一个新亮点,也成为档案工作出现重大变化的一个新拐点”。全国各地档案部门都在把服务民生、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新的着力点来抓,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切实做好民生档案工作,应认清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 民生需求是民生档案工作的前提和主体。人民群众的需求是民生档案工作的本源,是做好民生档案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充分了解,才能真正做到民生所向、档案所指。首先要了解民生、关注民生,深入群众认真调查研究,倾听基层和群众的呼声,了解他们在想什么、盼什么、怨什么,善于在工作中发现民生领域存在的问题,在发展中做好民生档案工作。只有以需求为导向,充分做好调研,全面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民生档案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档案事业在服务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浙江、山东等省档案部门已就民生档案工作相关问题多次召开座谈会,并进行了专题调研,浙江省档案部门研发的“民情档案信息系统”,作为一个全面了解民情、民需、民意的网络平台即将开通。在这方面,他们走在了全国前列,值得学习和借鉴。 第二,资源建设是民生档案工作的基础和亟需。应加强对民生档案管理部门的档案监督指导,建设适应民生需求的档案资源体系。凡是涉及到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的相关档案资料,我们都应依法积极介入,加强指导,注重收集,逐步规范,真正做到民生领域的工作发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延伸并服务到哪里,以逐步建立覆盖民生、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民生档案涵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婚姻生育、家庭理财等各个方面,亟需我们分门别类、协调有序、务求实效地做好抓实。民生档案资源建设做为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对未建立民生档案的要尽快指导建立,已建立的抓紧时间完善,对现馆藏的民生档案,应以目录形式集中整合,先录入、先扫描、先上网、先利用。 第三,制度规范是民生档案工作的支撑和保障。要建立健全民生档案法规体系,规范归档机制,完善业务标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好民生档案工作,服务民生,为新时期档案工作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广阔的舞台,同时也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然而民生档案工作不会一蹴而就,还需要依靠标准的完善、规范的指导和制度的保障。近年来,国家档案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银行档案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等涉及民生的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为做好民生档案、落实惠民政策、完善社会保障、排解群众忧难创造了有利条件,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后,随着民生工作的细化,将会有更多民生档案规章制度或规范性文件被制定。 第四,服务利用是民生档案工作的目标和宗旨。档案部门作为党和国家重要的文化事业机构,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档案的利用需求是其根本任务。档案只有通过利用才能体现其价值,档案工作者的劳动也只有通过为民服务才能赢得社会肯定。为此,档案部门应把为民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变过去“重物轻人、重事轻人”观念,树立“服务民生与服务业务并重,服务领导与服务群众并重”的利用观念,紧跟时代步伐,提升自身素质,丰富馆藏内容,拓展服务形式,提升服务质量,建立服务民生、服务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使其能够便捷高效地为民生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坚持“服务,发展,创新”理念,以“4+1”模式构建公共档案馆服务民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4+1”即:一是现行文件服务窗口;二是查阅档案窗口;三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窗口;四是网站窗口,再加上档案史料编研出版工作。这一模式在实践中全方位带动了档案馆整体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有力地推进了档案工作服务民生的深入开展,逐步形成了团结实干,力争上游,积极为民生服务、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的良好氛围,充分体现了馆门为民所开、档案为民所用的办馆理念,取得了“4+1≥5”的现实效果。 |